贸易和支付协议(附附录)。 1961年12月22日在尼科西亚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支付,贸易方式,金融
登记号码:9828
签署年份:1969-08-3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塞浦路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文本语种:俄语,英语
第8条所述的苏联与塞浦路斯共和国之间的所有付款应在苏联通过苏联对外贸易银行进行,在塞浦路斯共和国通过塞浦路斯银行进行。为此目的,外国银行经苏联政府授权的苏联贸易和由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授权的塞浦路斯银行有限公司的贸易往来应以英镑开立,互惠互利。本协定届满时,外国银行苏联和塞浦路斯银行的贸易应继续接受第7条所述帐户的付款,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的所有交易均从中付款。塞浦路斯共和国和1962年从塞浦路斯共和国到苏联的处理应按照本协议所附的货物清单A和B进行。苏联对外贸易银行a塞浦路斯银行有限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相互建立保留上述账户和清算这些账户的技术程序。根据本协议进行的货物进出口应在与一方面由苏联对外贸易组织与另一方面由塞浦路斯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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