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是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拥有的所有特殊核材料,这些材料是在反应堆中生产的,但以通过租赁以外的方式从美利坚合众国获得的材料作为燃料,这超出了美国政府的需要。挪威在其和平利用原子能计划中就此类材料而言,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拥有并特此授予(a)以当时美利坚合众国当时的价格购买此类材料的第一选择权。根据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签署的《合作协定》的条款提供燃料的在反应堆中生产的特殊核材料,以及(b)批准将此类材料转让给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权利在不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由于辐照过程而产生的,根据本协定租赁的燃料的任何部分中产生的特殊核材料,或被取代的协议应由挪威政府负责,并在按本条H款的规定进行重新处理后,应退还给挪威政府,届时应将该材料的所有权移交给该挪威政府,除非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行使根据本条第一款所指美利坚合众国的价格向挪威政府贷记的,保留特此授予的选择权,否则,这种特殊的核材料超出了挪威和平利用原子能计划所需的这种特殊核材料。没有任何材料,包括设备和装置,已转移给挪威政府或根据此规定受其管辖的授权人员通过租赁,出售或其他方式达成的协议或被取代的协议,并且此类转让所产生的特殊核材料均不得用于原子武器或研究或开发原子武器或出于任何其他军事目的,除非委员会可能同意将此类材料(包括设备和装置)转让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超出挪威政府的管辖范围,否则不得将其转让给该人员。另一国家或国家集团,只有在委员会认为这种转让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另一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的合作协定的范围之内。...
关于原子能的民用合作协定。 1967年5月4日在华盛顿签署pdf预览版关于原子能的民用合作协定。 1967年5月4日在华盛顿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