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如果在自本协议或对本协议的修订之日起的三年内未就使用第104(/)条中规定的本国货币达成协议,导致本第104条的本国货币可用( /)贷款,则出口国政府可为该法第104条授权的任何目的提供未达成该协议的任何本国货币。如果是由于AID未批准贷款或由于拟议贷款尚未与美国国际开发署(AID)和该部达成共同协议,在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修订之日起三年内,未与借款人达成与第104(e)条规定的本国货币等额的特定贷款的协议导致出于第104(e)条的目的获得了该当地货币,出口国政府可以为该法第104条授权的任何目的提供资金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达成协议的任何当地货币。根据本附件第3段的储备金和退款规定,销售这些商品应向出口国政府应计的当地货币应按照出口协定的目的和本协定第二部分指出的比例,由出口国政府确定的方式和优先顺序供出口国政府使用。进口国应向出口国政府支付或使之付给出口国政府的当地货币金额,应等于出口国政府为该商品支付的美元金额(不包括任何海洋运输费用),减去任何应在购买授权书要求的时间,以美元支付给出口国政府的初始付款的一部分,以及适用的法规。...
农产品销售协议。 1967年4月20日在拉巴特签署pdf预览版农产品销售协议。 1967年4月20日在拉巴特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