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成员国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可以申请成为共同体成员,并可以根据当时的共同体现有成员的一致决定并加入本协定而成为成员。本协定的正本及其任何修正案应存放在联合国档案馆中,联合国秘书长应将经核证的副本送交各签署国和加入国政府。直至1969年6月30日,联合国经亚洲及遥远曼谷经济合作组织的缔约国正式认可的代表应以英语继续开放签字。联合国秘书长应通知联合国缔约方每次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加入书的日期,以及本协议的生效日期(10)通过动员内部和外部资源和技术援助以及促进成员国研究活动的协调来协助成员国加强其自身的研究活动,并对成员国的所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椰子产业,寻求国内和国际组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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