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荷卢经济联盟国家与南斯拉夫之间有关取消签证的协议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9729
签署年份:1969-07-2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比利时
文本语种:法语
持有本国外交或领事代表签发的护照许可证,通行证护照或临时护照的缔约方的国民,无需签证即可离开对方领土或前往通常居住在南斯拉夫的比荷卢国家的国民和通常居住在比荷卢国家之一的南斯拉夫国民可以不经签证离开并返回其居住国,这是唯一的要求。南斯拉夫国民可不经签证进入比荷卢经济联盟领土,而该签证不带签证,可不经签证通过所有边境哨所进入比荷卢领土国际运输,唯一的要求是有效的本国护照,且无需支付保证金。比荷卢三国的国民可不考虑其原籍地,并且在不超过三个月的逗留期间(包括过境),无需签证就可通过对国际运输开放的所有边境哨所进入南斯拉夫,唯一的要求是有效的本国护照,并且无需任何签证如果确定根据本协定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提到的旅行证件进入了其他缔约方的领土,或者如果确定该人已经进入了其他缔约方的领土,则也应接纳没有旅行证件的人。他们是国民。...
比荷卢经济联盟国家与南斯拉夫之间有关取消签证的协议pdf预览版比荷卢经济联盟国家与南斯拉夫之间有关取消签证的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