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协定(交换说明和商定会议记录)。 1967年7月12日在惠灵顿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海事,捕捞和渔业
登记号码:9718
签署年份:1969-07-1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日本*,新西兰
保管国家:日本
文本语种:日语,英语
日本船只和这些船只上的人员将不会在“区域”内从事捕鱼活动,但直到1970年12月31日,经日本政府正式许可的日本船只才可以在双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底层鱼类延绳钓捕鱼。在从该区域的那部分测量基线的新西兰领海到基准海域六到十二海里之间的水域中,根据两国政府的母舰数量及其吨位计算,日本当局将该协定生效后,向新西兰当局提供一份获得许可在“区域”内从事底层鱼类延绳钓活动的日本母舰名单,并提供名称,注册号和总吨位。日本当局还将向日本当局通报日本母舰的预定运行时间(如果可能,包括预计到达和离开该地区的日期)li根据今天签署的《日本与新西兰渔业协定》第二条,谨代表日本政府确认以下谅解:关于今天签署的《日本和新西兰之间的渔业协定》第三条,我荣幸地代表日本政府确认以下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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