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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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及时纠正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除已明确必须网上办理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6导和服务。(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
第三章医疗救助方式和标准第七条医疗救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患病家庭负担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标准,分类分档确定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标准。对一类救助对象和二类救助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二类救助对象(不含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资助。(二)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三)三类
(省政务局牵头,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二)推进数据融合共享。(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三)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二、简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程序(一)简化企业开办手续。
我省勾勒技能人才培养蓝图2022年技能人才将达48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60万人到2022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将达到48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160万人;新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勾勒出发展蓝图,按下技工大省建设快进键。《意见》明确,将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办学质量。建立
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具备条件的医学相关院校申报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点。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支持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建立医教研协作机制,3年内建设6个左右省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引导在湘部属高校适度扩大本科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大在湖南省的计划投放。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要加强对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6能的考查。支持医学相关院校及附属医院做好国家医学中
我省出台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分行业对节约用水作出具体规定省政府日前公布《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分行业对节约用水作出具体规定。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饮用水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用节约用水工艺和技术,减少制水水量损耗,回收利用尾水。鼓励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工业园区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废污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供更均衡更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全覆盖,基层公共服务条件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均等化显著增强,实现公共
我省出台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11月26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湘政发2021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征地补偿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标准执行。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二、原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维持不变。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二、加快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发展。设立省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子基金,重点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企业发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责任单位省3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