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第 41 和 87 条第 466^4 号总统令,经修订,也称为不动产税法,并用于其他目的[总统令第1913]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4年03月29日
[ 总统令号。 1913 年,1984 年 3 月 29 日] 修正第 41 和 87 条总统令第 465^4 条,经修正,否则称为不动产税法,以及用于其他目的,鉴于当时的 Batasang Pambansa 第六届例会休会,由于缺乏实质性时间,一些重要法案未付诸实施;鉴于,其中一项立法措施是第 3452 号议会法案,该法案经教育、文化和体育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修改,根据第 1111 号联合委员会报告,建议立即向 Batasang Pambansa 颁布;鉴于上述第 3452 号 PB 代替原法案并与第 3471、4347、4352、4437、4571 和 7251 号议会法案合并,如果颁布成为法律,将大大增加各省的份额,根据第 5447 号共和国法案设立的特殊教育基金中的城市和市镇;鉴于,上述 PB 3452 号经两个委员会修改后,除了第 1 节提到的其他目的外,地方政府单位可以调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任职的中央政府教师的工资。类风湿关节炎第 5447 号,经修正。鉴于,内阁已为此建议颁布总统令;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并命令如下: 第 1 节。第 464 号总统令第 41 节,也称为经修订的《不动产税法》特此进一步修订为:“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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