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第 126 条 (f) 款的修订。 2009]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6年01月11日
[ 总统令编号。 2009 年,1986 年 1 月 11 日] 修订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第 126 节 (f) 段,经修订。鉴于,需要为适当执行提高卷烟税率和最高零售价格的第 2007 号总统令提供额外保障。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命令和法令:第 1 节,第 126 节 (f) 段经修订的《国内税收法》进一步修订为:“第 126 条-”(f) 税率分类变更的影响。 — 每个税级的雪茄和卷烟的具体税率和最高零售价格的变化,不允许对任何现有雪茄或卷烟品牌的税级进行向下重新分类。 “如果制造商根据许可协议推出使用外国品牌或商标的新类别卷烟,出于税收目的,此类卷烟的最高零售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低于现有类别的现行最高零售价使用具有可比质量、混合、生产成本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外国品牌或商标的卷烟。“20 年代包装的已正式注册和/或现有品牌的卷烟不得在 30 年代包装。” SEC. 2. 根据PD No. 2007,除雪茄外,每个等级的特定税率已提高 42% 至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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