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指定需要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通知 目录 1 引文立法历史 2 需要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 火灾安全法(第 109A 章,第 21(1) 节) 消防安全(需要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的指定)通知氮 2 GN编号 S 2101999 修订版 2001(2001 年 1 月 31 日) 1999 年 7 月 1 日 引文 1. 本通知可称为消防安全(指定需要消防应急计划的场所)通知。需要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 2. 部长特此指定以下场所为应提供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 (a) 根据该法第 20(2) 条获得火灾证书的任何公共建筑或根据 2001 年 1 月 31 日发布的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第 3 条规定的公共建筑证书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6) 已撤销的《建筑控制(公共建筑)条例》(第 29 章,Rg 11,1990 年版)发出; (b) 根据《规划法》(第 232 章)或任何其他工业目的成文法允许使用的任何场所,并根据《建筑控制法》第 21 条颁发法定竣工证书或临时占用许可证(第 29 章)或根据根据已废除的《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制定的法规签发的适合职业证书。...
消防安全(指定需要消防应急计划的场所)通知pdf预览版消防安全(指定需要消防应急计划的场所)通知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