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指定需要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通知 1999 年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需要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 3 取消编号 S 210 消防安全法(第 109A 章) 消防安全(需要火灾紧急情况的场所的指定)计划) 通知 1999 年为行使《消防安全法》第 21(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作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开始 1. 本通知可被引述为消防安全(场所指定)需要火灾应急计划)通知 1999 年,并将于 1999 年 7 月 1 日开始运作。 需要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 2. 部长特此指定以下场所为应提供火灾应急计划的场所 (a) 任何公众根据该法案第 20(2) 条获得消防证书或根据第 3 条 Sin 获得公共建筑证书的建筑物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0 May 1999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6) 已撤销的《建筑管制(公共建筑)规例》(Cap. 29, Rg 11, 1990 Ed.) 发行; (b) 根据《规划法》(第 232 章)或任何其他工业目的成文法允许使用的任何场所,并根据《建筑控制法》第 20 条获得法定竣工证书或临时占用许可证(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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