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372013 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37 号消防安全法(第 109A 章) 消防安全(需要消防安全经理和公司应急响应小组的场所)通知 2013 年段落安排 第 1.2.3.4 段 引文和开始 定义 需要消防安全经理和公司的场所紧急响应小组的取消 为行使消防第 22(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制定《安全法》,在通知引述和启动 1 之后。本通知可被引用为消防安全(需要火灾的场所) 2013 年安全经理和公司应急响应小组)通知,并将于 2013 年 9 月 1 日开始运作。 定义 2. 在本通知中,法定竣工证书是指根据《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颁发的法定竣工证书,包括根据已废除的《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1985 年版)颁发的适合职业证书; S 5372013 2 工业用途是指规划(用途类别)规则(第 232 章,R 2)附表中规定的用途类别 VII、VIII 或 IX 内的用途;临时占用许可证是指根据《建筑控制法》签发的临时占用许可证。需要消防安全经理和公司应急响应小组 3 的场所。...
消防安全(需要消防安全经理和公司应急响应小组的场所)通知 2013 S 537/2013pdf预览版消防安全(需要消防安全经理和公司应急响应小组的场所)通知 2013 S 537/201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