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1453,1978 年 6 月 11 日] 进一步修订第 6426 号共和国法案,经修正,也称为菲律宾外币存款法案鉴于,根据第 1035 号总统令,某些存款银行根据第 6426 号共和国法案授权,扩大具有必要资源和管理能力的银行,使上述银行能够更积极地从事外汇交易;鉴于,发行 P.D. 背后的目标。如果允许上述存款银行自由从事外汇交易和其他类似交易,而不受现行法律规定的过度限制,仅受货币委员会监管机构的约束,则可以更容易地实现 1035;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并颁布法令,将经修正的第 6426 号共和国法进一步修正如下: 1. 经修订的第 6426 号共和国法第 4 节的第一段特此修改为:“SEC. 4. 外币保险要求。——除非货币委员会另有规定或允许,银行应始终保持 100% 的外币偿付其负债,其中至少 15% 的外币存款形式为在中央银行的外币存款,余额为外币贷款或证券形式, 哪些贷款或证券应为短期到期且易于销售。此类外币贷款可包括向以出口为导向或在投资委员会注册的国内企业的贷款,但受限制货币委员会就此类贷款规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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