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所得收入的豁免)(第 2 号修订)条例 2013 S 645/201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3年
1 S 6452013 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45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产生的收入的豁免)(第 2 号修正案)条例 2013 年行使所得税法第 13X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3 年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产生的收入的豁免)条例(第 2 号修订),并应被视为已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开始实施。 条例 3 的修订 2. 2010 年所得税条例(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产生的收入的豁免)条例(GN No. S 4142010)(参考在本条例中作为主要条例)进行修订,在 (d) 项中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文字之后插入文字,除非战略变更的生效日期在 2014 年 4 月 1 日之前,并且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部长或金融管理局确信所做的更改是出于善意的商业目的。修订第 3A 条 3. 修订主要条例第 3A(2) 条,在 (d) 项中作为经批准的主联结基金结构的字样之后立即插入字样,除非策略更改的生效日期是在 2014 年 4 月 1 日之前,并且部长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确信所做的更改是出于善意的商业目的。...
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所得收入的豁免)(第 2 号修订)条例 2013 S 645/2013pdf预览版
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所得收入的豁免)(第 2 号修订)条例 2013 S 645/2013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