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墨西哥)(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1995 年目录制定公式 附表立法历史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49 节)所得税(新加坡墨西哥)(避免双重征税协议)1995 年令 O 19A GN第 S 3941995 号 1996 年修订版(1996 年 5 月 15 日) 1995 年 9 月 8 日 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境外任何国家的政府作出新加坡为了免除与该法案下的税收和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有关的双重征税,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这些安排应在尽管有任何成文法中的任何规定,与该法案下的税收有关,并且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联合政府之间于 1994 年 11 月 9 日签署的协议 在线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墨西哥州,除其他事项外,已做出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因此,M 特此声明(a) (b) 已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作出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新加坡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附表协议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政府墨西哥合众国希望缔结一项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同意如下 本协定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是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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