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澳大利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1969 年目录制定公式 附表立法历史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49 节)所得税(新加坡澳大利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1969 O 6 GN第 S 331969 号 1990 年修订版(1992 年 3 月 25 日) 1969 年 2 月 11 日 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境外任何国家的政府作出新加坡为了免除与该法案下的税收和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有关的双重征税,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这些安排应在尽管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与该法案下的税收有关,并且鉴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 1969 年 2 月 11 日签署的一项协议,除其他事项外,为新加坡共和国和新加坡政府作出了安排在线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避免双重征税 现在,特此声明由财政部长 (a) (b) 已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作出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附表协议 共和国政府新加坡政府和英联邦政府希望缔结一项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澳大利亚财政逃避收入税的协议,同意如下第 1 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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