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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产生的信托基金受托人收入的豁免)条例 2010 S 7/2010
相关行业
:
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
:
新加坡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2日
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产生的信托基金受托人收入的豁免)条例 2010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免税信托基金 4 免税信托基金 5 规定免税收入 5A 指定投资产生的损失不得扣除 6 应用 7 储蓄和过渡性规定第 S 7 所得税法(第 134 章)新加坡经理) 2010 年条例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C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引用和开始一、本条例可引称为所得税(信托基金受托人因基金管理所得收入的豁免) d 新加坡基金管理人)2010 年条例,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7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1) 本条例中批准的初创基金管理人是指根据条例 3(3) 批准的初创基金管理人;指定投资和指定收入与 2010 年所得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的非居民收入豁免)条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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