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972 / 50 OG No. 7, 2985(1954 年 7 月)[ REPUBLIC ACT NO. 1095,1954 年 6 月 15 日] 修订行政法典第 2071 条的法案,经修订。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 第 1 节。经第 233 号联邦法案第一节修订的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2071 节是特此进一步修改为:“SEC. 2071. 省级官员的资格。——除非在选举时他是该省的合格选民,并且是真正的居民,否则任何人不得有资格担任省级办公室。在选举前至少一年,并且不低于二十五岁。”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4 年 6 月 15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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