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奥罗基塔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5518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9年06月21日
H. No. 18650 / 65 OG No. 45, 12289(1969 年 11 月 10 日)[ REPUBLIC ACT NO. 5518,196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创建奥罗基埃塔市的法案 无论是由参议院颁布,还是由菲律宾众议院在国会集会:第一条——法案标题 第 1 节标题。——本法案应为人所知作为“奥罗基埃塔市宪章”。第 11 条。作为公共公司的城市 SEC。2.奥罗基埃塔市的领土。特此创建的奥罗基埃塔市应包括目前的领土管辖权,涵盖所有组成西米萨米斯省奥罗基塔市的街区和地点。SEC 3. 公司性质。-奥罗基塔市,以下简称城市构成一个政治团体,因此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根据本宪章的规定行使与市政公司有关的权力。本宪章的规定应自由地解释为有利于城市,以达到其可能具有的目的有效处理其城市事务的所有必要权力。在本宪章的其他章节中具体提及的特定权力不应被解释为将场所内的城市权力限制在如此提及的范围内。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印章和一般权力。城市应有一个普通印章,并可随意更改。它可以为了城市的普遍利益而获取、购买、接收、持有租赁、转让和处分不动产和动产,谴责私有财产供公众使用,与起诉和起诉签订合同并进行辩护以及最终辩护判决和执行,涉及其利益的行为,并行使下文授予的一切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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