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创建苏里高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6134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0年08月31日
H. No. 1220 / 66 OG No. 37, 8531-2(1970 年 9 月 14 日) 6134,1970 年 8 月 31 日] 一项创建苏里高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初步条款第 1 节。法案的标题。-该法案应称为宪章苏里高市。第 I.- 一般规定 SEC。 2. 城市的公司性质。- 苏里高市构成一个政治团体,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相关的权力,可根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证券交易委员会。 3. 苏里高市的领土--特此设立的苏里高市应包括苏里高市目前在北苏里高省的领土管辖权,不包括蓬塔、比拉尔、伊皮尔、马布阿和Danao 及其各自的位置,或在以后依法变更。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城市的印章和一般权力。城市应有一个普通的印章,它可以随意更改。为了城市的普遍利益,它可以在其公司范围内和以外的公司范围内获取、购买、接收、持有、租赁、转让和处置不动产和个人财产,谴责公共使用的私有财产,与合同签订合同、起诉和被起诉,起诉和辩护,最终判决和执行,涉及其利益的所有行动,并行使此处授予的所有权力,以及由此暗示的或适合行使这些权力的所有权力。本宪章的规定应自由解释为有利于城市,以使其拥有有效处理市政事务的所有必要权力。...
一项创建苏里高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6134章pdf预览版
一项创建苏里高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6134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