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政部的决定,根据《警察法》(872/2011) 第 9 章第 8 条,规定: § 1 范围 根据《警察法》(872/2011) 第 9 章第 8 条,未经许可不得移动或逗留: 1)在附录1中提到的机场或其庇护区域内; 2)在附录2中提到的监狱区域内; 3)在附录3中提到的Fingrid Oyj的电网变电站或备用发电厂区域内; 4)在附录4所指的发电厂、工矿区;而不是 5) 在附录 5 中提到的另一个领域。移动或停留许可证由第 1 小节所述附录中提及的经营者签发。不得将危害安全的物品或物品带入附件二所述的监狱区域。除监狱外,可以由监狱所属的刑事处分区或者其单位准许在监狱区域内移动和停留。 《航空法》(864/2014)第 100 条第 1 款规定了机场某些区域的一般行动限制。 (19.6.2018/480) § 2 确保属于国家最高管理人员并享有国际特殊保护的人员的安全 为了确保共和国总统、政府委员会成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属于国家最高管理人员并享有国际特殊保护的人员,未经共和国总统总理大臣许可,不得在附件 6 所指区域内移动或逗留。...
19.12.2013-1104 内政部关于行动和居住限制的法令pdf预览版19.12.2013-1104 内政部关于行动和居住限制的法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