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监狱官员)(纪律程序的职能委派) 指示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9 保存时间表 立法历史 3 委派给主任 4 提出投诉时的程序 5 处罚 6 委员会的变更 7 主任的报告 8 建议更严厉的处罚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110C(2) 条)公共服务(监狱官员)(纪律处分程序授权) 指示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94 年 10 月 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Dir 2 GN第 S 4371994 号 1996 年修订版(1994 年 10 月 1 日) 1994 年 10 月 1 日 引文定义 1. 这些指示可被引用为公共服务(监狱官员)(纪律程序委派职能)指示。 2. 在这些指示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委员会是指警察和民防服务委员会;主任是指根据《监狱法》第 8 条任命的监狱长。 247;犯人是指根据《滥用药物法》第 1 章被拘留在批准机构中的人。 185;监狱官员是指在监狱部门服务的康复官、狱警或其他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下属官员,无论该官员是长期、临时还是合同任命;监狱长是指根据《监狱法》第 8 条任命的监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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