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2 号)令 1999 S 109/199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9年
受保护的地方(第 2 号)令 1999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的附表第 S 109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第 2 号)令 1999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1999 年《保护区(第 2 号)令》和应于 1999 年 3 月 17 日起引证并开始运作。 被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 附表第二栏所述场所特此宣布为该法案所指的受保护场所,任何人不得被在该处所内,除非他持有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发出的通行证或许可证,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准许进入该处所赛斯。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7 Mar 1999 PDF created date on 26 Feb 2022 第一栏 The Authoritymanagement Telecommunications Ltd Director THE SCHEDULE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of Singapore KRANJI RADIO TRANSMITTING STATION 所有该区域都属于国家土地 859PT Mukim No. 12, 91 Kranji Way, KRANJI RADIO TRANSMITTING STATION 占地约 687,663 平方米,从上述 KRANJI RADIO TRANSMITTING STATION 外围围栏的最东北角开始,该点为 46,630 米在测量部坐标原点以北和以东 16,569 米处,边界沿轴承和距离的连续围栏线延伸,如轴承距离(41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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