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办公室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2 S 396/20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
1 S 3962012 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96 号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办公室部长的责任)通知 2012 年总理办公室部长的责任 它的信息是,根据第 30 条(1)的一般性通知) 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已指示 Grace Fu Hai Yien 女士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负责履行总理可能指派的职责,并且她应指定为部长,总理府。引用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2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办公室部长的责任)通知。内阁 2091 卷。 12; AGLLRDSLCONS201028 卷。 1 自 1782012 起生效的非正式合并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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