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762015 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76 号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国家发展部长职务的职责)通知 2015 年国家发展部长职务的职责 通知一般信息,总理已,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1) 条,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Grace Fu Hai Yien 女士负责国家发展部长的职务,其职责涉及: a) 叫市政厅的部门; (b) 协调市政服务的标的物,包括部门和法定机构在内的政府合作 (i) 提供任何服务、设施、设施或计划以维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称为市政服务); (ii) 为居住环境开发任何便利设施或设施,但不涉及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 (iii) 市政服务交换。 2015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国家发展部长的职责)通知。S 6762015 取消 2 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责任) 2014 年部长通知(GN No. S 7082014)被取消。内阁 2091 卷。 13; AGLEGISSLCONS201530 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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