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法管理(清真证书)(修订)规则 2018 S 13/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132018 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3 号《穆斯林法律管理法》(第 3 章)《2018 年穆斯林法律管理(清真证书)(修订)规则》 行使《穆斯林法律管理法》第 88C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议会,经 Yaacob Ibrahim 博士批准,他负责文化、社区和青年部长在穆斯林事务方面的职责,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穆斯林法律的管理 (Halal证书)(修订)规则 2018 并于 2018 年 2 月 1 日生效。删除和替换附表 2。穆斯林法律(清真证书)规则 (R 8) 管理附表被删除,以下附表代替附表规则 3 第一栏 第二栏 1. 清真证书申请费。 . . (a) 正常加工 (b) 加急加工 每次申请 159 次申请 340 次申请 2. 在屠宰场加工家禽的有效期为一年的清真证书 250 S 132018 2 第一栏。第二栏 3. 在总建筑面积 (a) 不超过 200 平方米 (b) 超过 200 平方米但不超过 750 平方米的任何场所生产、加工、销售或展示任何产品的有效期为一年的清真证书平方米 (c) 超过 750 平方米但不超过 2,000 平方米 750 800 910 (d) 超过 2,000 平方米 1,21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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