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武器和爆炸物(戏剧和运动用途豁免)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定义 3 戏剧制作不需要执照 4 戏剧制作不需要刺刀等执照 5 不需要执照反恐演习中的角色扮演 6 非战斗运动或精心编排的战斗不需要执照 第 S 795 号武器和爆炸物法(第 13 章)武器和爆炸物(戏剧和运动用途豁免)令 2020 年行使第 44B 条赋予的权力《武器和爆炸物法》,内政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是 2020 年武器和爆炸物(戏剧和运动用途豁免)令,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生效。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为2022 年 2 月 20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0 日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参与者包括特技表演者;刺刀是指设计用于连接到枪支枪口或枪口处的刺刺、打击或切割武器;精心编排的格斗是指武术或运动(如武术或 silat)或武器舞蹈或类似活动,涉及 2 人或更多人 (a) 根据预先安排或编排的(但不包括即兴的)动作顺序(i)互相搏斗,拳打脚踢或投掷(包括轻微接触); (ii) 互相攻击或击打,无论是否使用武器; (b) 为 (i) (ii) 推广武术、运动、武器舞蹈或活动(即使不保留分数);或确定个人在武术、运动、武器舞蹈或活动方面的熟练程度,但不包括为主要娱乐目的而进行或执行的任何武术、运动、武器舞蹈或活动;格斗运动是指涉及 2 个或更多个人的武术、运动或活动,其主要目标是进行以下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的组合: (a) 互相搏斗、拳打脚踢或投掷; (b) 互相殴打或击打,无论是否使用武器,包括为促进格斗运动(即使不保留分数)或仅为确定个人熟练程度而进行的轻微接触或格斗活动在格斗运动中,但不包括任何精心编排的战斗;反恐演习是指由新加坡警察部队、新加坡武装部队或新加坡民防部队或代表新加坡警察部队、新加坡武装部队或新加坡民防部队组织(单独或联合)以模拟严重事件的活动(在新加坡在线法规中,截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的当前版本 PDF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0 日 2018 年公共秩序和安全(特殊权力)法案(2018 年第 26 号法案)的含义,目的是培训 (a) 新加坡警察部队或特别警察部队或任何其他警察部队的成员在新加坡的职责;(b) 新加坡武装部队成员和任何合法驻扎在新加坡的访问部队成员;或 (c) 新加坡民防部队成员,以减轻严重事件的影响、控制公共秩序或恢复或恢复或在严重事件发生后维持公共秩序或逮捕对严重事件负责的人;枪支包括自动枪或自动手枪、速射或机枪negun 或其他类似的枪;非格斗运动是指格斗运动以外的武术、运动或活动,刺刀是指剑、矛、矛头或匕首,但不包括太极拳;刺刀。...
武器和爆炸物(戏剧和体育用途——豁免)令 2020 S 795/2020pdf预览版武器和爆炸物(戏剧和体育用途——豁免)令 2020 S 795/202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