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豁免)令 2020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豁免 4 豁免条件第 S 441 号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法案(第 1 章) 309) 2020 年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豁免)令 为行使《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法》第 22 条赋予的权力,卫生部长发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是 2020 年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豁免)令,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生效。新加坡在线法规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2 2022 年 2 月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授权检查站是指任何授权机场、授权着陆点、授权火车检查站或授权入境点根据《移民法》第 5 条(Cap. 133);图形健康警告是指提供与使用烟草制品相关的健康风险信息的图形警告(无论是否附有或包括任何文字);零售包装,就任何烟草产品而言,指为零售目的供应烟草产品的容器;旅行者是指在授权检查站进入新加坡的非未成年人。豁免 3. 该法第 17(1)(a) 条和 2019 年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条例(G....
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豁免)令 2020 S 441/2020pdf预览版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豁免)令 2020 S 441/202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