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2号2 / 2001 年 1 月 - 3 月 [ CSC 备忘录通知编号14, S. 2001, May 31, 2002 ] 适用于所有政府官员和工作场所员工的着装规范公务员委员会,在第 20 号备忘录通告中,第 20 节。 1997 年和第 973461 号决议要求所有政府机构中的菲律宾妇女每周至少穿一次菲律宾服饰,直到 1998 年 12 月 31 日,以配合菲律宾独立百年庆典。此外,CSC 根据 CSC 第 19 号备忘录通告第 19 条,为与菲律宾公务员百年庆典相关的所有政府官员和雇员颁布并规定了修订的着装规范。 2000 年和第 002515 号决议。同一份通知将菲律宾人的服装在星期一的穿着制度化。虽然公务员委员会 (CSC) 坚持通过穿着菲律宾服饰在政府官员和雇员中灌输自豪感和认同感的重要性,但它也认识到劳动力、社区和其他考虑因素对实用性的需求。因此,为响应取消菲律宾着装政策的要求,公务员委员会特此赋予机构负责人与其雇员协商后,为其官员和雇员确定合适的办公室着装的酌处权。在可行的情况下,这种服装在星期一应该有明显的菲律宾风格或主题。委员会进一步要求所有机构负责人严格执行有关适当着装要求的内部政策,并鼓励其官员在特殊活动和场合穿着菲律宾服装。本备忘录通函取代 CSC MC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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