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二号2 / 1991 年 4 月 - 6 月 [ CSC 备忘录通知编号1991 年 4 月 25 日 14 日 ] 为所有政府官员和雇员规定的着装规范 根据 RA 6713(公职人员和雇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的规定,并为了在公务员中保持谦虚和适当的礼仪,公务员委员会,作为政府的中央人事机构,特此规定以下作为所有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雇员在报到工作时的着装要求,因此: 1. 不同规定的办公室制服政府机构/办公室应是所有政府官员和雇员的正式服装,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表穿着。 2. 在豁免穿着规定的办公制服的那些日子里,他们必须着装得体,最好是商务着装,但在工作时不得穿着派对服装、野餐服、沙滩裤或 T 恤。 3. 禁止女性员工穿着紧身、诱惑、超迷你和薄纱/脆弱/透明的连衣裙。 4. 步行短裤、脚踏板、紧身裤、紧身衣、慢跑裤和芒裤同样禁止。但是,允许在正式场合穿马裤或其他此类裤子。 5. 禁止使用过多的古装饰品、华而不实的手镯及类似饰品。相反,除了特殊场合和官方庆祝活动外,强烈不鼓励和禁止炫耀地展示昂贵的珠宝。 6. 浓妆或戏剧化的妆容同样禁止。 7、拖鞋、凉鞋、bakya等的穿着。...
为所有政府官员和雇员规定的着装要求[CSC 备忘录通告编号14]pdf预览版为所有政府官员和雇员规定的着装要求[CSC 备忘录通告编号1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