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编号1 执行公职人员和员工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的规则[CSC 备忘录通告第20 年代。 199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05月31日
(纳尔)卷。 5号1994 年 4 月 2 日至 6 月 [ CSC 备忘录通函编号20 年代。 1994 年,1994 年 5 月 31 日] 修正案编号。 1 执行公职人员和雇员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的规则 确保统一实施第 6713 号共和国法案第 8 条的规定,也称为“公职人员和雇员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 ”,第 1 (c)、(d) 和 (f) 条第 VII 条,公开披露实施规则特此修订为: (c) 提交地点 — 资产、负债和网络声明以及商业利益和财务关系的披露应由官员和员工在其职位相对的办公室提交: 向官员/相关员工提交的地点 国家监察员办公室 - 菲律宾总统和副主席 宪法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办公室 参议院秘书 - 参议员 众议院秘书长 - 国会议员 最高法院书记员 - 最高法院法官, 上诉法院, SANDIGANBAYAN 和税务上诉法院 法院行政长官 - 地区审判大都会巡回法院审判法院市法院和特别法院 总统办公室 - 国家行政官员,如内阁成员,副部长助理部长,包括外交服务官员 (FSO) - 拥有原始章程的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州立学院和大学 - 各自地区上校或海军上尉级别的武装部队官员 副监察员 - 地区官员和雇员国家政府部门、局和机构,包括司法和宪法委员会和办公室 - 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及其在该地区的子公司的地区官员和雇员 - 州立学院和大学的所有其他官员和雇员 - 地区官员低于 RAN上校或海军文职人员队长,包括法新社 - 地区官员和 PNP 的雇员 - 省级官员和雇员,包括省长、副省长和 SANGGUNIANG PANLAWIGAN 成员 - 市政和城市官员和雇员,包括市长, BAYAN/ PANLUNGSOD 成员和 BARANGAY 官员公务员委员会 - 所有其他中央官员和国家政府部门、局和机构的员工,包括司法和宪法委员会和办公室以及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和立法机关的雇员 - 上校或海军上尉以下的所有其他中央官员以及 AFP 的文职人员 - 所有其他中央官员和 PNP 的雇员 (d) 必须提交宣誓声明的官员和雇员向公务员委员会提交他们的宣誓声明发行必须填写表格(附件 A,1994 年修订)* 一式三份,并在 4 月 30 日之前将原件和副本提交给各自机构的行政/人事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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