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二号3 / 7 月 - 1991 年 9 月 [ CSC 备忘录通函编号1991 年 6 月 20 日 25 日 ] 着装规定的澄清通告/附录 据观察,自 CSC 备忘录通告第 14 号,第 s. 1991 关于着装规范,向委员会提出了许多要求和澄清问题。鉴于此,为了明确某些要点,委员会特此颁布与上述通函相关的以下规则: 1. 《着装规范》适用于公务员中的男性和女性雇员,但有以下区别:允许男性员工穿“maong”裤,但必须搭配有领 T 恤;只有在女性员工定期在外地履行职责和职能时,或在实际外地作业中临时分配时,才允许在女性员工中佩戴 maong。也就是说,女上班族是不允许穿麻衣的。 2、《通知》中禁止穿的T恤是指无领的。简单地说,男性和女性员工都可以穿有领 T 恤。剪发、胡须、胡须等其他事项,依有关机关制定之内部规章制度办理。本通函应视为 MC No. 14, s. 的附录。 1991 年通过:1991 年 6 月 20 日(新加坡元)PATRICIA A. STO。 TOMAS 主席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澄清通函/着装规范附录[CSC 备忘录通函编号25]pdf预览版澄清通函/着装规范附录[CSC 备忘录通函编号2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