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务基地港口对所有出境装载的集装箱货车进行强制称重[CPA 行政命令编号01-201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6日
(纳尔)卷。 22号2011 年 1 月 - 3 月 1 日 [ CPA 行政令编号。 01-2010, 2010 年 6 月 16 日 ] 在宿务基地港口的所有出境装载集装箱货车的强制性称重 根据 R.A. 的规定。第 7621 号、宿务港务局港口总规则和条例 (GPRR)、菲律宾码头健康和安全标准、OTS 运输安全条例第 011-2007 号(船舶和船舶安全评估和安全计划的强制性合规性)国家海上运输和海事基础设施安全计划 [NSPSSTMI] 涵盖的港口/造船厂/海上平台钻井设施,以确保出境集装箱装卸的安全,并降低港口设施、货物装卸设备和运载船只的风险,并根据2010 年 6 月 8 日的第 500-2010 号董事会决议,特此规定了以下关于在宿务基地港装载的出境国内集装箱货车强制称重的政策和实施指南: 第 1 节. 政策声明。当局在此宣布的政策是,所有装载的出境国内集装箱货车均应进行称重过程,以确保货物装卸和设备中的工人以及运输船本身的安全。第 2 节。覆盖范围。这项强制性政策涵盖了在宿务基地港口装载的所有已装载的出境国内集装箱货车。第 3 节。指南。特此规定以下准则: 3.1 所有装运到运载船只上的出境集装箱均应在宿务基地港的指定区域进行强制称重,以确保符合允许的集装箱重量和规定的车辆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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