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的整合[LTFRB 备忘录通函 NO. 2010-01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4日
(纳尔)卷。 21 NO.1/ 2010 年 1 月 - 3 月 [ LTFRB 备忘录通函编号2010-013, March 04, 2010 ] 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的整合 据观察,大多数出租车运营商拥有多个单一单位特许经营权,其交易会导致大量文件堆积,导致董事会的案卷和记录堵塞。有鉴于此,并根据董事会简化业务流程的计划,最终将减少交易量,拥有十 (10) 多个单位的出租车空调服务的公共便利证书的获得者,但在不同的特许经营/CPC 下,被指示在至少十 (10) 个单位和最多五十 (50) 个单位的特许经营下提交合并申请。新 CPC 的届满日期为合并后的 CPC 的最晚届满日期。本备忘录通告修订和取代所有与本备忘录不一致的发布,并应在其在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并根据总统备忘录通告第 11 号向 UP 法律中心提交三 (3) 份本备忘录后十五 (15) 天生效1992 年 10 月 9 日。通过日期:2010 年 3 月 4 日(新加坡元) ALBERTO H. SUANSIING 主席(新加坡元) GERARDO A. PINILI 董事会成员(新加坡元) MARIA ELLEN DIRIGE-CABATU 董事会成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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