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I[LTFRB 备忘录通函编号98-01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3月12日
(纳尔)卷。 9号1/1998 年 1 月至 3 月 [ LTFRB 备忘录通函编号98-012, March 12, 1998 ] TAXI 根据 DOTC 部令第 97-1097 号第 5 项,为所有公共陆上交通工具提供标准分类,申请特许经营“出租车”可提出使用具有以下特点的机动车辆: 1. 车辆类型-四门或五门汽车 2. 座位数-4 不包括司机 路线不固定,但在指定区域内。通风可以是普通的,也可以是空调的,票价应有最低费率加上每单位距离和单位时间的费用。最多可搭载四 (4) 名乘客。出租车的颜色应为白色。但是,在以下条件下仍允许使用白色以外的颜色:被授权单位仍有存续的特许经营权 b.申请延长CPC有效期的授权单位仍未到期淘汰或更换新车型。如果新申请和/或更换未经授权的单位,建议单位的颜色应为白色。在此期间,直至另行通知,鉴于目前暂停接受新的特许经营公用事业车辆申请,根据备忘录通告第 97-009-A 号规定,只有不涉及或导致额外单位的请愿书应予以考虑。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发布或其中的部分均在此进行相应的修改、取代/撤销。本备忘录通函应在向美国提交三 (3) 份副本后十五 (15) 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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