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288 [ 行政命令编号1938 年 3 月 18 日第 145 条 ] 确定周六和炎热季节的办公时间 根据修订后的行政法典第 564 条的规定,所有政府部门和办公室的办公时间,包括省和市政府和马尼拉市、宿务市、伊洛伊洛市、达沃市和三宝颜市,在 4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1938 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特此缩短至连续五个半小时,应从七点三十分开始。米。到一页。米。碧瑶市的所有办事处,无论是国家的、省的还是市的,都不受本行政命令的规定的约束。本命令不要求任何部门、局或办公室的负责人减少其工作部门的工作时间,但根据服务要求自行决定减少工作时间。 3 月 18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38 年,菲律宾联邦的第三年。 MANUEL L. QUEZON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JORGE B. VARGAS 总统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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