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OG No. 3, 832(1948 年 3 月) 1948 年 3 月 19 日第 123 条 ] 确定炎热季节的办公时间 根据修订后的行政法典第 564 条的规定,包括省、市和市政府在内的所有政府局和办公室的办公时间,从1948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包括两个日期,特此固定为连续五个小时,即从早上 8 点到下午 1 点。本命令的规定不适用于碧瑶市的办事处,无论是国家的、省的还是市的。本命令不要求任何部门、局或办公室的负责人按本规定减少其部门、局或办公室的办公时间,但应根据服务要求酌情决定。于 3 月 1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1948 年和菲律宾独立的第二年。 (Sgd.) MANUEL ROXA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EMILIO ABELLO 行政办公室主任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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