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热季节确定办公时间[行政命令编号。 124]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8年04月01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1968 年 4 月 1 日 124 日 ] 确定炎热季节的办公时间 鉴于经第 1880 号共和国法案修订的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564 条将炎热季节期间政府部门的工作时间缩短为连续五个小时但同时由各部门、局和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服务要求自行决定是否遵守;鉴于,本届政府决心保护政府雇员的健康和福利,但不损害广大公众的利益,特别是在我们正在加强健全和高效公共服务基础的时候;因此,现在,因此,根据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564 条的规定,政府所有部门、局、办公室、机构和机构,包括省、市和市政府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68 年 5 月 1 日至 31 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政府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公司,应为早上七点三十分至下午十二点三十分。本命令的规定不适用于碧瑶市的国家、省或市办事处以及从事实地工作的官员和雇员。但是,为了服务的利益,政府部门、局、办公室、机构和机构的负责人,包括省和市政府以及所有由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被责令要求至少一半他们的人员在下午值班。参与实施政府的速成米计划和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机构和/或办公室负责人应在其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出适当和必要的安排和/或调整其办公时间,以利用可用的人力服务,而无需有损于上述计划和项目的截止日期和时间表,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减少此处设定的五小时办公时间。...
在炎热季节确定办公时间[行政命令编号。 124]pdf预览版
在炎热季节确定办公时间[行政命令编号。 12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