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6 Pt.2, v.4, 297 [ 行政命令编号1952 年 3 月 11 日 494 号 ] 确定炎热季节的办公时间 根据修订后的行政法典第 564 条的规定,包括省、市和市政府在内的所有政府局和办公室的办公时间,从1952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包括这两个日期,特此缩短为连续五个小时,即从早上八点到下午 1 点。本命令的规定不适用于碧瑶市的办事处,无论是国家的、省的还是市的。本命令不要求任何部门、局或办公室的负责人按照本规定减少其部门、局或办公室的办公时间,但在服务要求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减少办公时间。在马尼拉市完成,今年 3 月 11 日,在我们的主年,1952 年和菲律宾独立年,第六年。 (SGD.) ELPIDIO QUIRINO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MARCIANO ROQUE 代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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