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850 / 48 OG No. 5, 1703(1952 年 5 月) 698, May 09, 1952 ] 限制外国烟叶进口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外国烟叶的进口应限于以下时间表: 1952 年——1950 年进口总额的 75%。1953 年——1950 年进口总额的 50%。1954 年——1950 年进口总额的 40%。随后几年——25% 1950 年的总进口量。但是,前提是此处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雪茄烟叶的进口。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2 年 5 月 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限制进口外国烟叶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698章]pdf预览版限制进口外国烟叶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698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