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进一步修订联邦法案第 466 条第 183 条的法案,经修订,也称为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用于其他目的。第3696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3年06月22日
H. No.2663 / 59 OG No. 43, 7418(1963 年 10 月 28 日)[ REPUBLIC ACT NO. 3696,1963 年 6 月 22 日] 进一步修订联邦法案第 466 条第 183 条的法案,经修订,也称为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用于其他目的。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经修正的第 466 号联邦法案第 183 节,特此修订,增加一个新的小节,内容如下如下:“(c) 本地制造并分期销售的商品的销售税 本地制造并分期销售的商品至少 12 个月,第 184、180 条规定的税率百分比五、本守则第一百八十六条应以物品的现金价格为基础,现金价格是指以现金方式向公众出售物品的价格,没有任何折扣和/或回扣纳税期间的任何事情。”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3 年 6 月 22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进一步修订联邦法案第 466 条第 183 条的法案,经修订,也称为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用于其他目的。第3696章]pdf预览版
一项进一步修订联邦法案第 466 条第 183 条的法案,经修订,也称为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用于其他目的。第3696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