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第 3857 号《共和国法案》第 50 条最后一段的法案,也称为《宿务市修订宪章》。第4606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5年06月19日
H. No. 12151 / 63 OG No. 6, 1289(1967 年 2 月 6 日) 1965 年 6 月 19 日,第 4606 号法案,修订第 3857 号共和国法案第 50 条最后一段的法案,也称为修订后的宿务市宪章。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第 1 节。第 3857 号共和国法案第 50 节的最后一段,也称为《宿务市修订宪章》,特此修改为:“市财务长应配备一名助理和副手,负责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各部门和部门,其工资应符合第 78 号行政令规定的标准。菲律宾日期为 1963 年 10 月 5 日。他还应有其他人员协助他履行拨款条例不时规定的职责。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5 年 6 月 1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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