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修订第 442 号总统令中题为“菲律宾劳动法典”的某些条款。 [第 442 号总统令第626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4年12月27日
[ 总统令编号。 626,1974 年 12 月 27 日] 进一步修订了题为“菲律宾劳动法典”的第 442 号总统令的某些条款。鉴于,第 570-A 号总统令修改了第 442 号总统令(也称为菲律宾劳动法典)的某些规定,第 608 号总统令扩大了第四卷第 II 篇关于雇员补偿和国家的效力至 1975 年 1 月 1 日,保险基金和关于医疗保险的第四册第三章;鉴于,在上述职称生效之前,社会保障体系、政府服务保险体系、菲律宾医疗保健委员会和劳工部已利用过渡期与劳工组织、雇主组织和公民进行深入研究和协商,代表经济各部门的专业和技术协会;鉴于,作为此类讨论和协商的结果,已发现有必要对《劳动法》的文本进行调整,以启动、合理化和协调福利的授予,以符合该法的广泛目标,并与发展的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相一致;现在,因此,我,斐迪南·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作为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日期为 1081 号公告1972 年 9 月 22 日,经修正,特此颁布命令和法令: 第 1 节。菲律宾劳动法典第四册关于雇员补偿和国家保险基金的第二章特此修改为:“第二章雇员”补偿和国家保险基金第一章政策和定义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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