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增加对煤炭和焦炭的特定税收来修订《内部收入法》第 154 条[总统令1933]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4年06月11日
[ 总统令编号。 1933 年,1984 年 6 月 11 日] 修订《内部收入法》第 154 条,提高煤炭和焦炭专项税鉴于,替代资源和替代矿物燃料的相应关税和税收明显更高,导致价格过度扭曲,有利于国内煤炭和焦炭;鉴于,此类扭曲应被纠正到仍将保持合理利润有利于国内生产商的水平。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根据经修订的《国内税收法》第 290-B 条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指示并命令: 第 1 条。第 154 条经修订的 197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典进一步修订为:“SEC. 154. 煤炭特定税。对所有煤炭和焦炭,每公吨应征收 50 比索。SEC . 2. 废除条款。——任何一般或具体的法律、法令或命令的规定与本协议相冲突或不一致的,特此废除或修改。第 3 节。有效性。——本命令将于 1984 年 8 月 1 日生效。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 6 月 11 日,1984 年。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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