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1 年 3 月 9 日第 102 号法案 ] 一项规范菲律宾公务员制度官员和雇员薪金的法案。经美国总统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菲律宾公务员委员会根据规定提交了调整菲律宾公务员薪金的计划根据 12 月 12 日第 57 号法案,菲律宾公务员系统的部门和办公室应聘用以下官员和雇员,每个级别的官员或雇员的工资应解释为他的最低工资委员会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通过的公务员规则第十二条中规定的该类别如下:规则 XII。工资等级。就本规则而言,菲律宾公务员系统的官员和雇员应按以下等级安排,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应理解为每个等级规定的最低金额表示该类别中的每位员工: 第 1 类。所有年薪 3000 美元或以上,或年薪 3000 美元或以上的人。第 2 类。所有年薪在 2750 美元或以上,或按 2750 美元或以上但低于每年 3000 美元的比率获得补偿的人。第 3 类。所有年薪 2500 美元或以上,或薪酬 2500 美元或以上但低于 2750 美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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