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行政法典第 344 节 (F) 小节的法案。[第 2749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8年02月21日
[ 1918 年 2 月 21 日第 2749 号法案 ]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344 节 (F) 小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行政法典第 344 节第 (f) 款特此修改如下:“(f) 机械,该术语应包括用于工业、农业或制造目的的机器、机械装置、仪器、工具、器具、器具和设备:但在 12 月 31 日至 1920 日之前——二、依法建造的专门用于烤烟的棚屋,也应列为本款规定的免税财产。”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18 年 2 月 2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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