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行政法典》第 2751 条的法案。[第 3314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6年12月03日
[第 3314 号法案,1926 年 12 月 3 日]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2755 条的法案。由参议院 omd 众议院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颁布: 第 1 节。特此将行政法典第 2751 节修改为:“SEC . 2751. 非法破坏公有森林——任何人未经合法授权,在公有森林中制造或以任何方式破坏该森林或其部分,或在其中生长的林产品均属非法。任何人因疏忽而允许将在他自己的房屋上发生的火灾传播到任何公共森林并造成破坏性后果的行为也是非法的。违反本节的行为将被处以相当于正常政府两倍的罚款“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26 年 12 月 3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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