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住房法典第 I 部分。一般规定 第 1 章。基本规则 见上一版。第1条住房立法 住房立法由本法典和其他立法行为组成。住房法对住房关系未作规定的,适用土地立法和建筑与城市规划领域法律中适用于该关系规定的部分。如果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国际协定规定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住房立法以外的其他规则,则应适用国际协定的规则。 (经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 ZRU-683 号法律修订的第 1 条 - 国家立法数据库,2021 年 4 月 21 日,第 03/21/683/0375 号)上一版见第二条住房立法规定的关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 ZRU-683 号法律版第 2 条标题 - 国家数据库,21.04.2021-y ., No. 03/21 /683/0375) 见之前的编辑。住房立法在以下问题上规范了公民、法人实体、公共行政机构和地方公共当局之间的关系:(第 2 条第一部分第一段,经第 RQ-683 号法律修订 - 国家立法数据库,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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