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项罪行(公共秩序和滋扰)法(第 184 章) 目录 长标题 第 I 部分 初步 1 短标题 2 解释 3 走廊公共道路 4 罪行的惩罚程度 第 II 部分对公共秩序和滋扰的罪行 5 集会和游行 6 燃烧材料或在公共道路上开火 7 警务人员对危险动物的职责 8 狗向人奔跑等 9 在逃的凶猛狗 10 狗主人的责任 11 滋扰 12 与动物有关的罪行 13 与公共道路有关的其他罪行 13A 故意骚扰,警报或窘迫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1997 年 5 月 30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于 2022 年 2 月 27 日 13B 骚扰、警报或困扰 13C 恐惧或挑衅暴力 13D 威胁、辱骂或侮辱公务员 14 过度噪音 14A 制造骚扰或淫秽电话拨打紧急电话号码 14B 用户的责任 14C 提供信息 15 占用救济16 阻塞运河等 17 存放尸体或垂死的人的处罚 第 III 部分 其他罪行 18 在公共场所醉酒 19 在公共场所拉客 20 在以下场所或附近发生暴乱、无序或不雅行为,某些地方 21 故意侵入财物 22 持有入室盗窃工具或攻击性武器 23 因吸食毒品等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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