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印花税(EnBloc 重建)减免令 颁布公式 1 2 3 第 S 389 号印花税法(第 312 章) 1996 年印花税(ENBLOC 重建)减免令 行使印花税第 75 条赋予的权力法案,财政部长特此颁布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被称为 1996 年印花税(EnBloc 重建)减免令,并应被视为已于 1996 年 5 月 15 日生效。 2. 在本命令中集体协议指在 1996 年 5 月 15 日之前,住宅物业的业主之间为共同出售其物业而达成的协议;建屋局组屋是指建屋发展局根据《房屋与发展法》第 4 部分出售的任何单位、房屋或居住用房。 129,包括委员会出售的任何商店或商业财产。 3. 应免除根据该法第 22A 条就 (a) 任何人因任何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的附属立法1996 年 8 月 23 日的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该人加入的集体协议; (b) 就位于土地上的任何组屋单位的任何出售转让(包括任何以类似方式收费的文书),该单位是根据《土地征用法》第 5 章第 5 条发出通知的对象。 152 如果运输工具或文书(视情况而定)是 (i) (ii) 在根据《土地征用法》第 5 条的通知在宪报上公布之日或之后作出的第一个运输工具或文书;但在根据该法第 16 条向已知或相信对该土地感兴趣的人送达通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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